离散数学基础整理,自留档,仅记录一些我认为不显而易见的问题。
1.1 集合的基本概念#
集合的三要素:
注 1.1.1
我们规定,对于任意集合 A,都有 A∈/A。
定义 1.1.2
设 A,B 为两个集合。如果 A⊆B 且 B⊆A,则 A=B。
这是 ⊆ 作为偏序关系的体现。
定义 1.1.4
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,可以用描述法写作:
∅={x∣x=x}.
定理 1.1.1
空集是所有集合的子集。
证明
假设结论不正确,则存在集合 A,使得 ∅⊈A。
由定义可知,存在 a∈∅ 且 a∈/A,这与 ∅ 不包含任何元素矛盾。
推论 1.1.1
空集是唯一的。
证明
假设存在两个不同的空集 ∅1 和 ∅2。
由上一定理,∅1⊆∅2 且 ∅2⊆∅1,因此 ∅1=∅2,矛盾。
定义 1.1.5
设 A 为集合。称 A 的全体子集构成的集合为 A 的幂集,记作 P(A) 或 2A,即
P(A)={X∣X⊆A}.
这是因为,n 元集合的 k 元子集个数为 (kn),且
k=0∑n(kn)=2n.
1.2 集合的运算#
定义 1.2.1
B 对 A 的相对补集 A∖B 定义为
A∖B={x∣x∈A 且 x∈/B}.
定义 1.2.2
集合 A 与 B 的对称差 A⊕B 定义为
A⊕B=(A∖B)∪(B∖A).
一种等价定义是
A⊕B=(A∪B)∖(A∩B).
这两种定义是等价的。取 x∈(A∖B)∪(B∖A),则
x∈A 且 x∈/B或x∈B 且 x∈/A.
这也即 x∈(A∪B)∖(A∩B)。反向包含同理可得。
定义 1.2.3
在全集为 E 的情形下,定义 A 的绝对补集 ∼A 为
∼A={x∣x∈E 且 x∈/A}.
定义
称由集合构成的集合为集族。
定义 1.2.4
设 A 是一个集族,则 A 中所有元素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 A 的广义并,记作 ⋃A:
⋃A={x∣∃A∈A, x∈A}.
直观地看,这相当于把所有元素“脱去集合括号”。
定义 1.2.5
集族 A 中所有元素的公共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 A 的广义交,记作 ⋂A:
⋂A={x∣∀A∈A, x∈A}.
根据广义交的定义,如果集族是 ∅,那么不存在 A∈A。由于推理前件不成立时后件恒成立,广义交将无法按上述方式确定。
因此,本文不对空族定义广义交。
1.3 集合运算的性质#
这里挑选一些不太显然的性质进行阐述和证明,并通过示例练习集合相关的证明。
分配律#
-
A∪(B∩C)=(A∪B)∩(A∪C)。
-
A∩(B∪C)=(A∩B)∪(A∩C)。
下面证明第(1)条。
证明
先证左侧包含于右侧。设 x∈A∪(B∩C)。
- 若 x∈A,则显然 x∈(A∪B)∩(A∪C)。
- 若 x∈B∩C,则 x∈B 且 x∈C,同样有 x∈(A∪B)∩(A∪C)。
再证右侧包含于左侧。设 x∈(A∪B)∩(A∪C)。
- 若 x∈A,则显然 x∈A∪(B∩C)。
- 若 x∈/A,则由 x∈A∪B 和 x∈A∪C 可知 x∈B 且 x∈C,因此 x∈A∪(B∩C)。
综上,二者相等。
德摩根律#
-
A∖(B∪C)=(A∖B)∩(A∖C)。
-
A∖(B∩C)=(A∖B)∪(A∖C)。
-
∼(B∪C)=∼B∩∼C。
-
∼(B∩C)=∼B∪∼C。
下面证明第(2)条。
证明
若 x∈A∖(B∩C),则 x∈A 且 x∈/(B∩C)。这也即
x∈A 且 (x∈/B 或 x∈/C),
所以 x∈(A∖B)∪(A∖C)。
反之,若 x∈(A∖B)∪(A∖C),则 x∈A 且 x∈/B 或 x∈/C,也即 x∈/B∩C。因此 x∈A∖(B∩C)。
我们还可以利用定义证明更多结论:
- A∖B=A∩∼B。
- A⊕A=∅。
- A⊕B=A⊕C⟹B=C。
下面证明第(3)条。
证明
利用对称差的结合律以及 A⊕A=∅,有
A⊕(A⊕B)=A⊕(A⊕C)⟺(A⊕A)⊕B=(A⊕A)⊕C⟺B=C.
1.4 有穷集的计数#
定理 1.4.1(包含排斥原理)
设 S 为有穷集合,P1,…,Pn 是 n 条性质,且 S 中的所有元素均有或不具有每条性质 Pi。令 Ai 表示具有性质 Pi 的元素构成的子集,则 S 中不具有 P1,P2,…,Pn 中任一性质的元素个数为
A1∩A2∩⋯∩An=∣S∣−i=1∑n∣Ai∣+1≤i<j≤n∑∣Ai∩Aj∣−⋯+(−1)n∣A1∩A2∩⋯∩An∣.
一个显然的推论是,至少具有一条性质的元素个数为
∣S∣−A1∩A2∩⋯∩An.
错排公式#
给定 1,2,…,n 共 n 个位置和 n 个按位匹配的物品 a1,a2,…,an。将这些物品随机排列时,不存在 ai 与位置 i 相匹配的排列称为错排。
共有 n 个位置时,错排数为
Dn=n!(1−1!1+2!1−⋯+(−1)nn!1).
错排公式实际上是包含排斥原理的直接应用。